教育部辦公廳日前公布了2007年國家公派留學人員選拔考試時間安排。考試分上下半年共舉行兩次。北京地區考試在北京語言大學和北京外國語大學舉行。
據了解,公派留學人員選拔考試第一次考試時間定于2007年6月23日,開考英語(PETS-5)、法語(TNF)和德語(NTD),口試從筆試當日下午開始;第二次考試時間定于2007年12月15日,開考英語(PETS—5)、日語(NNS)和俄語(ТПРЯ),口試從筆試當日下午開始。第一次考試報名時間定于2007年4月15日至21日,第二次考試報名時間定于2007年10月14日至20日。
此次報名辦法采取集體報名和個人報名兩種辦法。集體報名須持單位介紹信和有考生親筆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;個人報名須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(軍人憑相應的身份證件)。報名時,考生須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張。函報考生,還應向考點提供有考生親筆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。
據悉,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閱卷,并將成績通知各考點。成績報告單在考試后兩個月左右由各考點轉發給有關單位或個人。考試成績對于申請國家公派留學者有效期為兩年,如作其他用途的,由各成績使用單位自行決定。(記者 潘波)
來源:北京考試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