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2月11日《珠海特區報》報道,恭喜發財,紅包拿來。每到春節,最歡喜和最“富有”的莫過于還在享受“壓歲錢”待遇的孩子們。而這些“小財神”卻愁煞了“人情族”,動輒幾百元的紅包是一筆不小的開支,春節的一場“紅色大戰”將讓不少白領囊中羞澀。
壓歲錢因為一個傳說而興起:在正月初一這一天,會出現一個叫“歲”和“祟”的鬼怪,為了辟邪或是趕走這個鬼怪,家長們習慣于在孩子的枕頭底下壓上一點錢。久而久之,社會上形成了這樣一種習俗。清人吳曼云有一首題為《壓歲錢》的詩:“百十錢穿彩線長,分來再枕自收藏,商量爆竹談簫價,添得嬌兒一夜忙。”
隨著社會的發展,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,對孩子們的愛水漲船高,壓歲錢的分量越來越重,可是如果給孩子壓歲錢上你攀我比,就使壓歲錢變了味。給孩子的不僅僅是壓歲錢,也是對孩子的關愛、期待和祝福。對孩子期待和祝福不能用給錢多少來衡量,作為孩子的父母更不能把對方給孩子壓歲錢的多寡判斷關系的厚薄,如果只看重物質和金錢的多少,就是對孩子赤裸裸的金錢教育,就偏離了給孩子壓歲錢的初衷,甚至是害了孩子。
傳統難違。大人在給孩子壓歲錢的同時,要給孩子正確的引導,讓孩子正確看待“禮”與“錢”的關系,讓孩子知道“壓歲錢”是我國傳統民俗一個組成部分,重在壓歲而不是錢的多少,禮輕仁義重。另一方面,大人在送給孩子祝福時不妨換一下思路,比如用其他禮物來代替壓歲錢,給孩子“壓歲書”、“壓歲本”、“壓歲玩具”等等。
筆者曾讀過一則新聞,在放假前夕,某學校的同學領到了一份獨特的寒假作業——利用春節拜年的機會,向父母及長輩討要三句“壓歲言”,向長輩們請教人生感悟。“言”與“錢”雖是一字之差,但意義相差萬里,這種做法值得借鑒。
有媒體曾經報道,泉州市區一名年僅14歲的初三學生,竟然拿著長輩們給的8000多元壓歲錢,獨自一人去酒吧買了14克K粉吸食;有的學生將大部分壓歲錢購買煙花爆竹等類似新聞每年都會出現,孩子們的無節制的消費和不當消費告訴家長和教師,“壓歲錢”需要引導!
同時,家長應在壓歲錢上做文章,對孩子進行教育。譬如可以對孩子進行理財教育,利用壓歲錢為孩子上好理財這門人生“必修課”,如與孩子一起制定消費計劃,學會精打細算,把錢花到刀刃上,讓學生們從小樹立理財意識,讓洋溢喜慶的壓歲錢成為孩子個人理財能力的起點,讓孩子養成正確的消費習慣。可以對孩子進行感恩教育。錢是長輩給的,但是作為孩子應該表達一下對長輩平時無微不至的關懷的感情,如鼓勵孩子把錢用到為長輩送禮物上,自己為長輩挑選禮物,并教會孩子如何購物,如何付費等。還可以對孩子進行禮儀教育、傳統文化教育等等。
(來源:重慶晚報 編輯:陳丹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