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上班第一天,一切都還順利,可沒想到下班時被要求打開包檢查,這不是把我當小偷嗎?”昨(2)日上午,剛剛高中畢業(yè)的劉娟(化名)反映,7月1日,她到福州八一七路英之華鞋店上班,沒想到下班時碰上這檔子事,當即辭了工作。
劉娟說,她就讀于臺江一所重點高中,剛剛參加完高考,想趁上大學之前,找份工作勤工儉學。不久前,她看到英之華鞋店的招聘信息,就填了一份資料,并很快被錄取。7月1日是她上班的第一天,從早晨8點半一直干到晚上10點。下班時,劉娟正準備拿著包回家,一位老員工叫住了她,說是要把包打開檢查后才能離開。此前,劉娟看過相關報道,知道店方無權檢查自己的包,死活不同意。可店里的其他員工說,這是公司的規(guī)定,一定要檢查包。無奈之下,她只好把包打開,檢查之后,才離開鞋店。
昨日下午,記者來到英之華鞋店。店內(nèi)的營業(yè)員證實了劉娟所說的“查包規(guī)定”。一位在此工作兩年的營業(yè)員稱,店里一直有這個規(guī)矩,下班要查包,大家也都是按這規(guī)矩執(zhí)行的。每天下班前,由店長檢查營業(yè)員的包,而店長的包就由負責看店的一位大爺檢查,檢查完畢大家就可以走了,“反正沒做虧心事,檢查一下也無妨。”
營業(yè)員還說,店家這樣做,肯定是為了防止店內(nèi)商品丟失,而自己把包拿出來檢查后,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,萬一店里真丟了東西,可以證明與自己無關。至于這樣做是否侵犯了自己的權益,她們不愿多談。
英之華鞋店劉長鑫店長稱,由于此前曾經(jīng)出現(xiàn)過多起店內(nèi)物品失竊事件,店家才出此下策檢查員工的包。檢查包的做法是有點不妥,會想辦法改進。
福建信得律師事務所鄭寶勝律師表示,店家的行為已經(jīng)侵犯了營業(yè)員的人身權利,除司法機關外,任何單位或公民都無權檢查員工的包。如果店員被要求強行查包,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。(記者
張林 呂蘊嵐 文/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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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(yè)搜查員工的包,這類事件頻頻見諸報端。這一明顯侵犯員工人身權利的行為,為何屢禁不止?
“反正沒做虧心事,檢查一下也無妨。”鞋店的營業(yè)員這樣回答。其實也正是這種心態(tài)和這份縱容,壯了商家搜包的膽子,甚至在有些地方演變成脫衣搜身這樣的惡劣事件。
但回過頭來想想,如果每個員工都能像劉娟這樣有些法律意識,有些維護意識,那么相信商家會漸漸收斂,搜包會越來越少。
來源:海峽都市報